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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原理

2018/10/29

在实务工作中,财会的小伙伴都不可避免会遇到一个让大家头疼的问题——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是一项相对复杂的工作。选择一家税收筹划公司进行正确合理的税收筹划是很有必要的。
每年年末,即12月31日结账之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就算完成了。这时候,大部分企业都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什么意思呢?就是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咨询服务,核算企业在上一整个会计年度需要交纳多少税。
以前呢,税务局不相信纳税人有这个(即各企业)能力,就强制性要求企业必须找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汇算清缴,出具所得税鉴证报告。


纳税调整是什么意思


企业所得税以利润表之中的“利润总额”为起点,将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进行调整增加、或者调整减少。


调整项目主要有两项


1、收入类。按照会计准则确认了收入,但是在税法上不承认是企业的收入,这时就会进行纳税调减,收入少了,就会少交税。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期末的公允价值的反之,亦然。
2、成本费用类。企业将发生的一些支出,按照会计准则计入了成本费用中,但是税法上不承认。就要在原来“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回去,这样计税基数增大,交的税也变多了。典型的如,税收滞纳金、政府部门的罚款、赞助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