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栏目
798

合肥失业职工怎么办登记

2017/11/23


最近,一些单位致电我公司咨询与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办理失业登记的程序。现作一介绍:

单位与失业保险参保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首先,由单位将失业职工工作档案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至市人社局一楼大厅失业保险管理中心窗口办理失业备案手续。其次,在单位办理失业备案手续后,失业职工应从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持原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到失业保险管理中心窗口办理登记,并参加职业指导培训,培训合格后持培训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张2寸免冠照片,到户籍所在的区就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职工,区就业保障服务中心根据失业职工失业前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计算本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按月发放。

失业职工工作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劳动合同书(原件)、录用人员登记表(原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第一页和本人户籍页)等。如有咨询可随时联系我们:400-101-9960